进口种子检验检疫要求及程序介绍
惠和种业是农业部颁证的专业种子进出口公司,多年来一直按照口岸要求对进口的每一批种子配合做好检验检疫工作,从未发生不良记录,在上海口岸树立了良好形象,也保证了客户利益不受损失。
进口种子的口岸检验检疫要求主要有五点:审批、报检、采样、检测及隔离试种。
一、审批是省市植检站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进口合同,依据我国对外检疫的要求,对不同原产地的种子列出检疫对象,然后由申请人作为合同附件告知贸易国发货人执行。
二、报检是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进口种子抵达口岸前或抵达口岸时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并随附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贸易合同或信用证、装箱单、发票、提单,所有单证必须相对应并不能有任何字母的错误。
三、现场采样查验,报检报关通过后,每批种子都要预约并拉到制定的查验场所,由出入境检疫官检查货物、包装物及运输工具上有无病、虫、杂草、土壤,并按规定采取样品。
四、实验室检验及隔离试种,实验室收到口岸的样品后检验,包括生物学特性检查和鉴定、卫生品质项目检测等,一个星期后出结果。
五、隔离试种是对需进行隔离检疫的种苗,分别进入国家级隔离检疫圃、专业科研机构隔离圃或由检验检疫机关核定的隔离圃实施隔离检疫。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种子,检验检疫机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有关检验检疫证书,准予放行。

